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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委原书记李世镕等3人被双开

2017-10    来源: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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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委原书记李世镕、巴彦淖尔市市委原书记何永林、乌兰察布市市委原书记王学丰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李世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其亲属安排、调动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纵容妻子长期不上班领取工资及补贴,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企业入股分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在资源配置、项目审批、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等问题涉嫌构成犯罪。

  何永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审批、解决纠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涉嫌构成犯罪。

  王学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审批、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涉嫌构成犯罪。

  李世镕、何永林、王学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其中李世镕、何永林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三人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分别给予李世镕、何永林、王学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李世镕简历

  李世镕,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籍贯陕西省,大学文化(内蒙古大学统计专业)。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83.08 临河市政府秘书

  1984.11 临河市经委办公室主任

  1987.10 巴盟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1992.10 巴盟统计局党组成员、农调队长

  1993.10 巴盟统计局副局长

  1995.10 巴盟行署副秘书长(其间:1998.01-1999.06兼任临河糖厂党委书记、主持工作)

  1999.01 巴盟经贸委主任

  2002.09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2005.09-2007.10在华中科技大学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11.09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2.03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0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2016.09 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2016.10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何永林简历

  何永林,男,汉族,1962年8月生,山西省霍州人,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4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0.09 内蒙古民族大学(原哲里木畜牧学院)畜牧系畜牧专业学习

  1984.07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家畜改良站技术办主任(其间:1986.10-1987.10在日本北海道国际农友协会研修)

  1987.1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林局秘书

  1988.1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科委干部

  1989.0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政府办秘书

  1991.0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团委副书记

  1991.1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5.11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6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秘书长

  1999.08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0.0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1.09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秘书长(其间:2002.08-2004.12在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4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6.12-2008.11在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8.02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参事室)主任、党组书记兼政府副秘书长(其间:2010.03-2012.01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0.04 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1.02 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11 巴彦淖尔市委书记

  2016.09 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

  王学丰简历

  王学丰,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于鄂尔多斯市,籍贯陕西神木,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EMBA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85.12 内蒙古伊化集团碱湖试验站、伊化集团总公司职工、常务副站长、公司副总经理

  1995.07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副旗长

  1998.12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旗长、旗委书记

  2004.1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部长

  2005.1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1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区区委书记

  2010.07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1.01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1.03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书记

  2016.09 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

  (简历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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